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最新!番禺区各类企业在2月9日24时后可以自行复工复产,不需再向镇(街)备案

发布时间:2020-02-21

  

  番禺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协调组关于加快

  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冠肺炎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根据2月16日省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第二次全体会议和市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暨重点项目复工开工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就加快推进全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我区各类企业在2月9日24时后可以自行复工复产,不需再向镇(街)备案。

  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协调组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区领导包干负责,组织抓好分管领域的复工复产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坚持管行业就要管疫情防控,管行业就要管复工复产,强化对各镇(街)及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镇(街)要切实扛起属地责任,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要建立每日调度制度,重点推动“四上”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力争2月21日前复工复产率达到90%以上,在3月1日前复工复产率达到100%。

  二、进一步压实企业责任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架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按照《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复工社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切实做到“六个到位”。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做好员工排查登记,掌握每名员工健康状况及其过去14天去向,对来自或者去过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要建立台账,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等措施;对仍滞留在重点疫情地区的员工,应劝其暂缓返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资,落实隔离场所。不具备自行设立隔离场所条件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指引,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做好生产办公场地、员工居住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等工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每日对所有进入的人员进行体温探测,并实行分散就餐。鼓励实行错峰上下班、网上办公、视频会议等措施,降低人员流动和集聚风险。

  (五)宣传教育到位。企业要制定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计划,在生产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专栏,大力普及相关防控知识。

  (六)安全生产到位。企业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20〕7号)要求,落实“五个一”管理措施(即在复工复产前要落实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召开一次班前会议)。

  三、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

  (一)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将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与区领导挂点联系企业、“五个一批”暖企行动有机结合起来。既要重视大企业,更要关心中小微企业;既要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更要关心企业的长期发展,注重固本培元,持续服务企业发展。突出抓好“四上”企业、“100家重点联系”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问题。

  (二)加强服务和监管。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尽所能、群策群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国家、省、市、区一系列帮企惠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好工人有序返穗返岗、防疫物资采购、原材料供应、流动资金周转等困难。各镇(街)要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后的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如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过程中未按要求落实防疫工作的,立即责令整改;要做好应急预案,提前预备相应的隔离场所,一旦企业发现疫情,快速果断采取措施。

  (三)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各部门、各镇(街)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各项政策措施,坚定企业复工复产和持续发展的信心,为促发展、抗疫情、保稳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番禺区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协调组(代章)

  2020年2月18日

   

  信息来源:广州番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