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标准提高80元/月。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广州市(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60元/月,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770/月。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4月1日起执行。
上一次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是在2006年的9月1日,当初广州市(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80/月,本次调整为860/月,相当于增加了80元/月。而上一次调整时,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0元/月,本次调整为770元/月,相当于增加了80元/月。
调整之后,广州市(除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外)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94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8.3元/小时。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4.43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7.4元/小时。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