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载磨一剑,国有资产法终破茧
跨越三届人大、历经近十五年起草历程,国有资产法草案2007年12月23日正式进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程序。对比物权法历经八审的艰难和破产法二审后沉寂两年多的坎坷,国有资产法的立法之旅也颇多波折。它曾被列入八届、九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起草工作最早启动于1993年,但由于争议巨大,初定的草案最终未能提交审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累了数量巨大的国有资产,据统计,至2006年未,中国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非金融类企业总资产达29万亿。在市场化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物权法推出后,其中涉及到国有资产的规定引起了广泛争议,社会各界呼吁应尽快细化对国有资产保护的立法。全国人大财经委介绍,国有资产法是本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最多的立法项目之一。国资委的定位是草案起草过程中有诸多争议的焦点之一,其既当股东做“老板”又是国务院特设行政机构做“婆婆”的角色一直被众人诟病。无论是在十七大报告,还是在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都把转变政府职能提到一个相当高的高度上。有专家指出,这决定了新国资体制本身的创新已经开始。
来源:中国黄金协会